广东省水文局惠州水文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水文局惠州水文分局是广东省水文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河源市、惠州市、东莞市的水文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水文站网规划建设与管理、水文资料收集处理与汇编发布、水文水资源监测与分析评价、水文情报预报等工作。为加强分局人才队伍建设,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8.报考工作地点在东莞水文测报中心;
9.具有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水文局惠州水文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工作人员以合同制形式聘用,不列入分局编制。参照《东莞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执行分局制定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水文局惠州水文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slt_swjhzfjzhk@gd.gov.cn;邮件标题为:所报职位代码+考生姓名(如:“10001 张三”)。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14:00至9月5日14:00。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
1.初审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报名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考生根据通知参加面试。报名考生资格条件初审结果将于2024年9月6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考生。
2.复审采取线下审查方式进行。面试前,按照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对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递交《广东省水文局惠州水文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书面材料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当场交还报考人员)。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发布时一并明确。
(三)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联系单位人事干部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能力,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报名手机号码的通讯畅通。
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其他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州水文分局公告栏(惠州市惠城区金华路98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广东省水文局惠州水文分局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聘用。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空缺,或考生体检、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2846804
联系人:隋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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