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惠州法院第三批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为了及时补充审判辅助力量,解决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职责
(详见附表)。
二、招聘人员职位、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12名(其中惠东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6名、书记员5名;龙门县人民法院书记员1名)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各招聘单位具体学历条件见附表一);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各招聘单位具体年龄条件见附表一);
7.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案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二)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 (各招聘单位具体学历条件见附表一);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各招聘单位具体年龄条件见附表一);
7.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案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情形的。
五、岗位职责
(一) 法官助理岗位职责
1.指导当事人举证;主持当事人诉讼证据交换;接待来访当事人并进行释法答疑;组织庭前调解和诉讼中调解工作。
2.依申请、依职权调查取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判例等参考资料;办理案件的财产、证据保全及司法鉴定和评估工作相关事宜。
3.草拟法律文书,校对裁判文书;制作合议庭评议笔录;开展调研、审判管理等工作。
4.协助法官审查案件流程及办案期限,指导书记员工作。
5.完成承办法官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书记员岗位职责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六、报名方式
为提高效率,本次招聘活动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向意向法院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
2.网上报名方式:登陆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www.hzzy.gov.cn)“法院公告-综合公告”,完整填写《2024惠州法院第三批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将《报名表》word版及扫描版、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正副本等材料建立文件夹,注明“××法院+法官助理(书记员)招聘+姓名”压缩后在线发送至各法院报名邮箱。
3.其他事项:
①获“双学位”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的,可以以第二专业报考。
②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③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职位时,按考生人数与职位2: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数;无法构成竞争的职位,取消考试。
④建立人员统筹机制。报名表中设置“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对于愿意服从统筹人员,在主考单位满足录用之后,推荐到其他法院工作。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及准考证发放
各法院对报考本院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网址:www.hzzy.gov.cn)公布。准考证由市中级法院统一编排,并由各招聘法院向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电子版),由考生自行打印。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统分结合的方式,由市中级法院统一组织,各招聘法院具体实施。
2.考试时间及考场设置
(1)考试时间:待定。
(2)笔试考场:全市法院统一设置1个考场,地点待定;
(3)文字速录、面试考场:由市中级法院统一组织,各招聘法院设置分考场,地点待定。
3.考试内容及要求
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试题由市中院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或专家统一命制和阅卷,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心理测试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不列为面试对象。
4.考试成绩合成规则及应用
(1)成绩合成规则
①法官助理考试包括笔试(含心理测试)和面试,笔试设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②书记员考试包括笔试(含心理测试)、文字速录测试和面试,笔试设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文字速录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40%)+文字速录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成绩的应用
①法官助理笔试成绩依高低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②书记员笔试成绩+文字速录测试成绩按比例合成后依高低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此比例的,不影响招聘。
笔试及面试结果在考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网址:www.hzzy.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八、体检和政治审查
根据招聘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各招聘法院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各招聘法院组织政审考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网址:www.hzzy.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各招聘法院通知考生报到;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动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以及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可按考试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报到时需携带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复审不通过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可按考试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有关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见发布稿)。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或在应聘过程和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市县(区)两级纪检督察部门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的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七)进入政治审查阶段的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八)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招录法院如遇人员出缺,可视情况报省法院备案后,按成绩高低递补录用。
咨询电话:市 法 院0752-2180507、2780741
惠东县法院0752-8831190
龙门县法院0752-786988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监督电话:市 法 院0752-2780581
惠东县法院0752-8528694
龙门县法院0752-7869806
举报电话:市 法 院0752-2780900
惠东县法院0752-8813626
龙门县法院0752-7799751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