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6年度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力量,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3名,均为大亚湾区核定指标。
二、报考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七)具体学历、年龄及其他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八)一经录用,能够及时到岗履职;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文字速录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大亚湾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大亚湾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5日9:00至4月26日17:3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及其他方式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s://hzzn.ikaowu.com进行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扫描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有);
(5)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材料;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4.资格初审及准考证发放
(1)实行边报名、边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笔试,最迟确认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17:30(报名结束后3日内)。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被退回补充材料的,仅可补充材料,不得修改报名表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或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参加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5.报名注意事项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要求。获“双学位”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可以以第二专业报考。
(三)考试与资格审核
法官助理与书记员考试均设笔试(含素质测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法官助理考试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书记员考试为笔试+文字速录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文字速录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两类岗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同分排名规则: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试题由我院委托具备人事考试资质的专业机构统一命制并组织阅卷。
1.笔试
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开考后30分钟未报到,或考试开始30分钟内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
2.文字速录测试
笔试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及规范程度,满分100分。
3.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根据招聘人数,法官助理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书记员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与文字速录测试成绩合成总分,分别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院门户网站公布。
4.现场资格审核
入围面试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审核、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齐、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5.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须提供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征信报告,未能按期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本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七)薪酬待遇及合同签订
薪酬待遇按照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相关标准执行,不提供住宿。
新聘用人员与本院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递补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职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本次考试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放弃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真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我院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成绩、通知等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速录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参加各环节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不得参加。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
咨询电话:0752-5500087(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监督电话:0752-5562985(大亚湾区组织人事办)
举报电话:0752-5568953(大亚湾区纪检监察工委第五纪检监察室)
本公告由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5日
原文链接: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6年度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